守则、条款及细则

个人预约守则

  1. 个人预约可於计划到访3至31天前透过网上预约系统申请。距离到访日期少於3天或多於31天之预约恕不接受。
  2. 个人申请每次最多可为7人预约,此包括申请人本人。
  3. 每天早上7时接受新一天的预约申请。
  4. 预约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同一申请人只接受30天内参观一次。
  5. 个人可预约之项目包括导赏团及免费穿梭巴士服务。
  6. 如欲使用复康巴士服务,请先完成 O· PARK1预约参观程序,并於获发预约编号後,再到香港复康会申请 复康巴士电召服务

团体预约守则

  1. 团体可於计划到访30至90天前透过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而幼稚园,小学,中学或大专院校可於计划到访30天至365天前致电 +(852) 2143 7510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预约。
  2. 暂时只接受本地团体之申请。
  3. 每团人数为上限20人 (包括同行职员或照顾者在内)。
  4. 同一团体可於30天内最多参观两次,学校申请不在此限。
  5. 每天早上7时接受新一天的预约申请。
  6. 预约以先到先得为原则,申请者须一併提交有关团体的有效證明文件。
  7. 到访前必须提供旅遊车车牌号码作登记,未有登记的车辆不得进入。而车辆只可在O · PARK1上落客,不设停泊。
  8. 如团体安排长者、儿童或伤健人士到访,团体负责人须安排足够人手照顾同行人士。如团体安排有特殊需要人士到访,请先联络O · PARK1以作安排。
  9. 以下是适用於团体预约的组织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

    适用於团体预约的组织 證明文件
    1. 根据香港法例第112章《税务条例》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机构及信託团体 1. 税务局签发的證明文件 (样本下载
    2. 提供津助福利服务的社福机构 2. 社会福利署签发的證明文件
    3. 根据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团条例》向香港警务处註册的团体 3. 香港警务处签发的證明文件(样本下载
    4. 全日制和半日制学校(包括幼稚园、小学、中学)及大专院校 (只限师生参观) 4. 教育局签发的《学校註册證明书》(样本下载)/ 以院校信笺签发及盖印的信件
    5. 註册公司 5. 商业登记證(样本下载
    6.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策局或部门及公营机构 6. 以机构正式信笺签发及盖印的信件
    7. 其他受政府监管之团体 7. 有关团体受香港法例规管之證明文件

确认/更改/取消预约的条款及细则

凡预约或参观 O · PARK1,即表示阁下完全同意以下事项:

  1. 申请人如没有提供足够、正确或清楚的资料,或会影响申请处理时间和结果。
  2. 个人申请一经确认,申请人将会在3天内收到确认电邮及/或手机短讯(只适用於本地手机号码)。
  3. 团体申请会在5天内收到申请结果。所有成功申请者须在到访当天向免费穿梭巴士司机及到O · PARK1出示确认讯息 / 二维码(QR Code)以进行登记。
  4. 预约一经接纳後不能转让。
  5. 如个人资料或车牌号码有误,请致电 (+852) 2143 7510或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更新。其他已预约的项目一般不能更改,除非需要安排减少到访人数。若需增加到访人数,申请人应提交新的预约申请。
  6. 如须取消预约,申请人可於到访日期前至少3天(个人申请) 或到访日期前至少7天(团体申请)透过网上预约系统 (只限个人申请) 或电邮 (个人或团体申请均适用) 进行取消,逾期取消预约将视作缺席处理。
  7. 已预约导赏团之个人申请者或团体必须於已预约之参观时段至少15分钟前到达免费穿梭巴士站 (如乘坐免费穿梭巴士)或於已预约之参观时段準时到达O · PARK1 (如自行安排交通),比预约时间迟到15分钟或以上会被视为缺席处理。
  8. 个人预约申请人如一年内累积有3次缺席记录,其预约权利将於第3次缺席当日起计暂停3个月。团体如缺席或到访人数少於一半,该团体之预约权利将於到访/缺席当日起计暂停3个月。
  9. O · PARK1不会委託任何第叁方牟利机构安排参观。O · PARK1保留以任何理由取消有关参观申请之权利,此包括如发现任何人士或机构藉此收取任何费用。

一般参观守则

  1. 开放时间为星期一、三至日及公众假期,上午九时半至下午六时 (逢星期二休息) 。
  2. 12岁以下的小童必须有成人陪同。
  3. 每组导赏团人数上限为20人(包括同行职员或照顾者在内)。
  4. 未经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在场内任何地方进行包括但不限於有关或用作传媒或商业用途的活动、悬掛广告、旗帜、展示宣传品、摄影、摄录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影。
  5. 请勿在O · PARK1内吸烟、饮酒或携带有害或易燃物品。
  6. 请勿带同宠物到访 (陪同视障人士之导盲犬除外) 。
  7. 请勿在O · PARK1内进行未经授权的活动、示威、演讲或其他公开表演。
  8. 请勿在O · PARK1内踏单车、滑板车、进行滚轴溜冰、滑板或任何球类活动。
  9. 请勿在O · PARK1内放风筝、操作摇控模型或其他同类型的装置。
  10. 请勿塗污或损毁展品、装置、墙壁及设施。
  11. 基於安全理由,请勿进入限制区域。
  12. 请妥善保管随身财物。如参观人士拾获任何物品,请送交导赏员。

特别设施

  1. 无障碍泊车位可应要求提供。
  2. 设有伤健及行动不便设施。如需要泊车位可致电+852 2143 7510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预约。
  3. 饮用水机分别设於访客中心地下及一楼。

恶劣天气安排

参观人士需要留意以下恶劣天气安排。O · PARK1将不会向受恶劣天气所影响的个别参观人士或团体作另行通知。

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开放前已生效 开放期间预料将於数小时後悬掛信号
O · PARK1将会在风球除下後3小时开放。倘若风球信号於中午12 时仍然生效,O · PARK1将全日不会开放。 O · PARK1将会暂停开放,并会尽快安排访客离开。
黑色暴雨警告
开放前已生效 开放期间生效
O · PARK1将会延迟至警告取消3小时後开放。倘若暴雨警告於中午12时仍然生效,O · PARK1将全日不会开放。 O · PARK1室内设施将会照常开放,直至正常关闭时间或访客可以安全离开。而户外设施则暂停开放,直至暴雨警告解除。
红色暴雨警告 / 叁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如在开放前或於开放期间生效,O · PARK1将会照常开放。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下,O · PARK1有权决定关闭所有户外设施,并会安排访客留在室内地方。
雷暴警告 / 黄色暴雨警告 / 一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如在开放前或於开放期间生效,O · PARK1将会照常开放。在恶劣天气的情况下,O · PARK1有权决定关闭所有户外设施,并会安排访客留在室内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