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条款

下列表明的使用规则适用於阁下对本网站的使用,请小心阅读。

定义

「资讯」指资讯、资料、内容、分析、新闻、报告、程序、相片、图像、图表、视频、音频、软件及其他材料及服务、通讯和其他有形的或无形的项目
「个人资料」指用以识别个人身分的资料或敏感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地址、联络、其他个人详情和资料)
「使用条款」指下列表明而作不时修订的使用规则
「使用者」、「阁下」、「阁下的」指接通本网页的任何人士
「网页」、「网站」指 www.opark.gov.hk

变更网页

O · PARK1有权可在任何时间,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在本网页增加、修订或从本网页删除任何资讯或改变本网页的展示方式、内容或功能。

使用者的行为

作为使用本网页的条件,阁下不得:

  1. 侵入、强行入侵、接通、使用或者企图侵入、企图接通或者企图使用O · PARK1伺服器的任何部分,及/或O · PARK1的任何资料库;
  2. 限制或制止任何其他使用者使用并享用本网页;
  3. 发帖或传输任何种类的违法、欺诈、中伤、诽谤、淫亵、色情、亵渎、恐吓、污秽、讨厌、令人反感或其他不良或过份的资讯,包括但不限於传输含有或怂恿可构成刑事罪、导致民事责任,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任何当地、国家、全国性或外国法律的行为的资料;
  4. 发帖或传输任何广告、游说、连锁信、层压式推销计划、投资机会或计划或其他未经同意的商业通讯,或滥发电子邮件或泛满屏幕;
  5. 发帖或传输含任何病毒、欺骗程序、蠕蟲或其他有害成分的任何资讯或者软件;发帖、发布、传输、複製、派发或以任何方式利用从本网页取得的任何资讯作商业用途;
  6. 上载、发帖、发布、传输、複製、或以任何方式分发从本网页取得的受版权或其他拥有权保护的资讯,或者未经著作人或权利持有人事先的书面许可而就该等资讯作出衍生作品。

阁下对本网页或其中提供的资讯无任何权利,除仅供个人或非商业内部使用者,并只要该版权通知在同一时间下载外,阁下不得为了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使用本网页提供的资讯。使用者须注意只适用於O · PARK1的版权材料。凡涉及第叁者版权材料,适当的公告会张贴在本网站。

补偿

若就阁下违反使用规则的任何一条,及/或使用本网页有关或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损害赔偿、申索、诉讼、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费用)而为O · PARK1提出抗辩,作出补偿并为O · PARK1不受伤害。如有必要,O · PARK1可能参加任何申索或诉讼的抗辩及参与任何和解商议。若无O · PARK1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作出任何对O · PARK1权利或者义务有不利影响的和解。O · PARK1保留权利,独立处理任何申索或诉讼的抗辩及控制。

知识产权权利

本网页存有的一切知识产权权利属於O · PARK1或经合法特许O · PARK1用於本网页。在此保留适用法律下的一切权利。除经O · PARK1授权或书面许可外,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上载、发帖、发布、複製、传输或派发本网页的任何部分内容或在其上设定衍生作品。

私隐政策

有关O · PARK1的私隐政策及操作,请参阅O · PARK1的私隐政策声明。

部分无效

本使用规则及条款的任何规定如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法律下成为不合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此将不得影响其在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法律下的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可强制执行性,亦不得影响本使用规则任何其他规定的合法性、有效性或者可强制执行性。

其他事项

任何对违反本使用规则及条款的宽免均不得构成对任何其他违反的宽免。本使用规则及条款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其解释。

规限法律及司法管辖权

本使用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的解释及规限。阁下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的管辖。